我院公开选任人民陪审员工作,在历经4个月的报名、联合考察、提请任命、公示名单等环节后,经中宁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任命李涛等21名同志为我院人民陪审员,并于2015年1月16日为21名人民陪审员颁发了任命书。
此次选任,我院面向社会发布公告,对符合担任人民陪审员条件的公民,以其所在单位、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基层组织在征得本人同意后,以书面形式向我院推荐,也可以由本人(系中宁户籍或以中宁为经营居住地的)提出书面申请后,单位组织推荐人选25名,个人申请27名,共52名。对于被推荐和本人申请人民陪审员的公民,我院依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的规定,与县司法局会同向政法委和计生委部门征求了考察对象有无违反计生政策、有无违法犯罪情形进行了审查。
目前,我院共有人民陪审员31名。其中男性占总人数的48%,女性占总人数的52%;大专以上学历占总人数的61%,高中以上学历占总人数的32%,初中以上学历占总人数的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