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12日9时,长山头法庭为进一步增强法庭审判工作的透明度和公开度,使群众更加了解和支持法庭工作,积极贯彻落实“阳光司法”,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对法院的监督,主动邀请了辖区的5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一起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案的庭审活动,并认真听取了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审理的案件系一起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原告王某与被告刘某2008年6月认识后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至今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同居期间生育了一子。现原告王某起诉要求法院判决孩子由其抚养,被告支付抚养费至孩子年满十八周岁。庭审中,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通过法官耐心细致的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释法析里,原、被告双方在庭审现场达成调解协议。
庭审结束后,庭长组织召开座谈会。会上,参加庭审旁听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纷纷发表意见和建议,他们对法官在庭审中所展示出的较高的法律素养和很好的庭审驾驭能力、庭审程序的规范性及庭审的效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提出建议:法院应该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这样的法庭庭审,让大家深入了解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同时起到较好的宣传作用,既提高了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了公正执法,又加强了法院与人大、政协工作的联络和了解,体现了人民法院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的监督,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的主动性和自觉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