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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宁法院发出首份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

  

  为了充分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给离异家庭的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再加“一把锁”,近日,中宁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发出首份《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对父母离异后未成年子女的家庭教育进行指导,引导离异父母依法带娃,积极履行家庭教育职责。 

  伏某与王某经人介绍相识并于2012年依法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儿一女。共同生活期间,双方因家庭琐事发生矛盾未能及时妥善处理,导致伏某离家,双方分居多年。2022年伏某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双方感情并未破裂,故驳回伏某的离婚诉求。事过两年双方感情仍未得到改善,2024年年初伏某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经法官多次调和无果后,最终判决二人离婚。 

  因伏某离家后孩子一直随王某生活,为了防止家庭变故影响孩子稳定的生活习惯和教育环境,法官在征询孩子及父母的意见后,从最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给父母双方做了大量的分析工作,最终就孩子的抚养问题进行了判决。案件判决后,法官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制作了《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并随同判决书一并向二人送达。 

  《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明确了父母是家庭教育的责任主体,双方当事人要积极履行监护教育职责,关心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避免因关爱缺失、责任缺位给未成年人心理造成创伤。 

  家庭教育是孩子人生的第一堂课,家庭教育既是家事,也是国事。下一步,中宁县人民法院将继续立足家事审判职能,不断探索家事审判新思路,在涉未成年人案件审理过程中,用司法温度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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